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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7:10点击:

各学院(部):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80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数量

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含特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限报4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项。

二、成果要求及申报条件

(一)成果要求

1.教学成果主要包括落实立德树人、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发高质量教材,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五育并举”的素质教育等方面。

2.申报成果应围绕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科教结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申报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或教材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二)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2.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方案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成果主要完成人为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工作者的,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有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4.每项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的要求

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是指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所在普通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社会组织,该单位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政府行政部门不能作为成果主要完成单位。

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四)达到以下标准的可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1.国内首创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的成果,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2.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具有一定创新性,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达到国内或省内高校领先水平的成果,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3.达到国内或省内高校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成果,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4.达到省内同类高校先进水平,并取得一定人才培养效益的成果,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五)其他要求

1.原则上,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才能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含特等奖)的才能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此前已经获得过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没有特别创新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3.各高校须在推荐名额范围内推荐申报,其中,由现任学校领导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推荐数量应控制在推荐限额的30%以内。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请学院(部)严格按照《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做好成果推荐工作。推荐时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原则上,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才能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成果优先推荐。每院(部)推荐成果不超过2项。

(三)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纸质版《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成果顺序须按推荐优先级排序,一式1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3,含推荐书附件,一式1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一式1份),以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含推荐书及附件和申请简表的WORD文件、汇总表的Excel文件,另以上所有材料还须提供PDF文件)。

申报书填写及装订要求,请严格按照《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附件5)相关要求执行。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四)请学院(部)于202221417点前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7-2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企业邮箱9491@whxy.edu.cn,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择优推荐上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毛华荣

联系方式:812996997043


附件1: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3: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4: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附件5: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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