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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甜 摄影: 审核:马光菊 责任编辑:王熳来源:教研科 发表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9:56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等教育处2024年工作要点》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深化专业综合改革,总结建设经验与成效,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带头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阶段检查的范围为我校2个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分别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二、检查要求

各相关学院及专业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认真开展自查,梳理总结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以来建设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各相关学院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关于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部署及要求,结合本单位“十四五”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建设有关内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团队及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改革、评价体系及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系统梳理获批以来专业建设进展、成效、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做好下一步建设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目标任务。

三、检查流程

(一)专业建设点自查(925日前)

各相关专业对照《通知》,撰写《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佐证材料(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成果证明材料等),命名为“专业名称—一流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报告”。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撰写《2024年各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附件3,以下简称《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流专业建设的主要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形成的特色亮点、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下一步重点改革推进举措及典型经验案例(1例),报告命名为“学院名称—专业名称—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初稿”。

(二)学校组织评审(1020日前)

由教务处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专家评审后,各专业根据专家评审反馈意见修改和完善《自查报告》《总结报告》,形成定稿提交教务处。

(三)校级材料报送(1120日前)

教务处汇总各项材料,完成学校《2024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示后提交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要紧扣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根据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细化年度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实践环节、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加强条件建设和保障,改进评价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制定中长期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落实专业动态调整优化,健全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保障体系,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专业综合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三)省教育厅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根据自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建设成效和抽查结果将作为我省相关本科教学项目建设申报的重要参考指标,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师德师风问题的专业,将取消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资格。

五、材料提交

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报告》和所在学院《总结报告》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于92516点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7-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企业邮箱9729@whxy.edu.cn


人:张甜

联系方式:812996997044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报告

附件3:2024年各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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