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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组织工作规范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综合科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6:14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考风建设,保障课程考核质量,完善课程考核组考工作,结合我校课程考核管理文件和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组织和管理。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2094号)及《武汉学院考试监考巡视管理规定》(武院教字〔202124号)的文件规定,规范开展各项考试组织工作,保障考前监考人员到位、学生到位,加强巡视力度,确保课程考核公平、公正。

二、积极宣传,规范监考及巡视管理工作。各学院(部)要在教学过程中组织考试宣传活动,认真学习课程考核相关管理文件,结合以往组织环节出现的问题,落实监考老师工作责任与奖惩机制,严格按规定布置考场、核验学生证件等,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三、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各学院(部)在考前应积极开展考风考纪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宣讲考试违纪舞弊处分管理规定,让学生知晓考试违纪舞弊的后果及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学生参加考试一律携带本人身份证(含校内期末考试、补缓考及重学考试),严防替考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若有身份证遗失未能及时补办的,要在考前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附件)。


附件:学生遗失身份证证明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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