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
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582家企业支持项目2270项,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范围
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学生即日起登录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按平台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向教务处提交项目申报书。
(三)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人将申报书上传平台,等待企业审核。
(四)企业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人与企业方联系并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同时将协议上传至平台。
(五)等待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审批和立项。
以上申报书及项目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附件3。
四、立项批次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立项批次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申报书、合作协议等资料上传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平台审核进展,以免影响项目立项(项目全流程可查看附件4)。
五、注意事项
(一)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二)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盖章必须为学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
(三)为解决暑假期间的盖章问题,项目负责人将学院审核通过的定稿申报书以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9641@whxy.edu.com。教务处审核盖章完成后,将以PDF文档形式返回至项目负责人。合作协议审核及盖章事宜按照学校相关OA流程进行。
联 系 人:詹少德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8
附件1: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2:高校申报书模板(高校使用)
附件3:合作协议模板(2023年6月)
附件4:项目流程图
教务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