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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6:40点击:

各学院(部):

为了适应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武汉学院课程考核成绩认定办法》(武院政字〔2021〕46号)对“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院(部)每学期第 13~15 教学周组织开展本单位“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资格申报、审核及认定工作。

(二)学院(部)应明确此项工作的审核人员,由审核人员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及课程目录开展资格审核、认定及信息汇总归档等,经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批准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务处根据学院(部)报备情况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课程成绩替换。

二、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须将学生申请表、资格证书复印件、汇总表等材料单独建档,以备学校检查。检查中若发现学生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课程成绩,按考试“舞弊”处理,并取消该生两年“以证代考”申请资格及当年的评优资格,同时追究学院(部)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按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二)学院(部)应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需求制定“以证代考,以赛代考,以训代学”实施细则及详细课程目录,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实施细则及相关课程目录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星期四)12:00前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8804@whxy.edu.cn。

 

人:徐敏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教务处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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