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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7:03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引领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研究、改革和管理,全面总结并推广我校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成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实施办法》(武院政字〔2019〕13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金专金课建设、探索课程思政建设、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产学研协同育人、服务区域经济、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升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及推进行程式评估和成果导向教学方面的成果。

(三)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型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二)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

(三)申报成果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空泛。能够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创新点,实践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

(四)正式出版的教研论著或主编的教材。教材形式的教学成果,必须是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主编并以学校名义公开出版的教材或校内讲义。教材至少在一届学生中使用过,校内讲义至少在三届学生中使用过,效果良好,而且目前仍在继续使用。

(五)已获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一般不再申报,若项目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进展,水平有较大提高或有重大突破的,可以申报参加更高一级奖项评选。

(六)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2.有连续2年及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育辅助工作);

3.必须主持或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在整个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4.在一届成果奖申报中,每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2项,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同一成果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七)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本次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底。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教学成果涉及2个主要完成单位的,向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1.申请人需根据《武汉学院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见附件1),填写《武汉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2)和《武汉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见附件3)各一式两份;

2.反映教学成果的总结报告(见附件4)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汇编胶装成1套);

3.支撑材料册。该成果的立项申请书、结项鉴定书、成果研究报告、佐证材料(包括系列研究论文、获奖证书、实施方案、本项目包含的其它多个课题成果、教材、专著、优秀课程、实践教学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在校学生和毕业生统计表及分布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状况、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认可情况、有关领导专家对本成果的评价等相关材料)以及其他反映该成果教育教学实践成效的相关材料等(模板见附件5,仅供参考);

4.申报成果若为教材,需提交教材样书一本(套)。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按要求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和《武汉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会,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学校将正式发文公布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校级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参见《武汉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2~5所有材料)和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7办公室),同版电子材料发送至企业邮箱9056@whxy.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每一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支撑材料)储存在一个单独的文件夹,文件以“姓名+成果名称+申报书/支撑材料”命名,文件夹以“姓名+成果名称+成果完成单位”命名。

(三)每一个申报项目的支撑材料合并为1个word文本和1个pdf文本,与纸质版排序及内容一致。纸质支撑材料中的成果复印件须经单位严格审核,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并由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四)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书、支撑材料)统一按A4纸双面打印,支撑材料胶装成册,所有材料按顺序装入档案袋(每袋限装一项教学成果材料),档案袋正反面分别粘贴推荐书封面和申报材料清单,以学院(部)、部门为单位报送。所有上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动员

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我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申报。

(二)精心凝炼

近年来,学校不断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智慧教学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精心凝练高质量教学成果。

 

人:林洁

联系方式:81299699转7044

 

附件1:武汉学院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附件2:武汉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3:武汉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附件4:武汉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总结 

附件5:2021年教学成果奖支撑材料(封面及模板) 

附件6:武汉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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