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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综合科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5:30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持续优化课程体系,建立健全课程质量标准,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培育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依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要求

(一)线上课程

坚持优质、开放、共享和建以致用的原则,建设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能起到较强引领作用的在线开放课程(慕课)。截止本次申报结束时间,在线开放课程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可申请立项校级线上一流课程。

(二)线下课程

以面授为主,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的课程。申报课程应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依托课程,形成特色鲜明的教学风格和教学艺术。申报课程须为必修课,其中专业核心课程优先立项。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主要指基于慕课(MOOC)、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我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课程。截止本次申报结束时间,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在公开课程平台面向学生完成至少两个学期教学活动且每个学期须和对应线下教学时间段一致的,可申请立项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截至本次申报结束时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经过两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或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

(五)社会实践课程

主要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社会实践类课程,但不包含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习、实训课程。设置了相应学分,并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能够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教师

1.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两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线下一流课程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取得博士学位的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职称申报限制。

2.课程团队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师风、高度的教学热情,具有较为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较为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

(二)申报课程

1.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推荐条件”中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的要求。

2.申报课程为列入现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等独立设置的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3.截止本次申报结束前,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且未来三年能稳定开设。每门课程根据开设实际情况,只能从五类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等申报信息须与学校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一致,申报线上课程的申报信息同时要与开课平台显示情况一致。

(三)教材选用

申报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其中有相关选用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四)不得申报的情形

1.已获得国家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或以该课程继续申报其他类型一流课程的。

2.申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

3.在政治审查时发现申报课程内容存在涉密、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内容问题的。

三、申报及管理

(一)申报数量

各学院(部)推荐不少于3门课程,学校择优立项建设。

(二)申报程序

1.学院(部)推荐。学院(部)根据本单位课程建设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课程积极申报,择优推荐。

2.学校立项。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的基础、成效等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各单位以往课程建设和维护情况,立项本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

(三)建设管理

学校将对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实施动态化过程管理,对课程的建设情况、应用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并适时组织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检查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项目将撤销立项。

四、材料报送

课程负责人填写《武汉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1)(五类课程分五种样式,按照申报类型选择一种填写),其中线上课程还需填写《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2)。学院(部)组织初审后择优推荐并填写《武汉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42716点前连同本单位所有申报课程的申报材料一并发至企业邮箱9680@whxy.edu.cn;同版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7-2办公室)。

五、其他说明

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评选和建设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择优推荐,确保课程质量,努力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一流本科课程。

 

联 系 人:张焰翔

联系方式:812996997043


附件1:武汉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附件2:课程数据信息表(仅线上课程填写)

附件3:武汉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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