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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毛华荣 摄影: 审核:马光菊 责任编辑:王熳来源:教研科 发表时间:2024年06月28日 20:00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汉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武院政〔202430号)《武汉学院关于编制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2021版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与依据

本次编制工作包括会计学、工商管理、英语三个专业相应学科门类辅修学士学位;会计学、金融学、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供应链管理、法学、英语九个辅修专业。编制依据参照《2021版指导意见》执行。

二、编制要求

根据开办专业的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方案由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体系、修业年限与学分要求、全程教学计划等内容构成。

(一)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1.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和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2.培养要求: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获得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专业学习毕业时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养。

(二)课程体系

根据相应本科专业的课程结构,确定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辅修课程以专业课为主,课程要求与主修专业课程同质管理。

(三)修业年限与学分要求

1.修业年限

辅修学士学位标准学制3年。

辅修专业标准学制2年。

2.学分

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辅修专业培养计划总学分不少于25学分。其中,课堂教学集中在3-6学期完成;辅修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设置6学分,集中7-8学期完成。

(四)全程教学计划表填写要求

1.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含英文名称)、学分、总学时、学时分配等信息应与现行的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信息保持一致。

2.开设学期。均衡规划各学期课程教学环节的学分分布,每学期建议开设专业课2-3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开展培养方案调研、起草、论证工作,学院院长为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需明确人才培养方案编写负责人。

(二)按期提交报送

学院(部)需按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相关材料经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10日前提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91@whxy.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7-2办公室)。


人:毛华荣

联系方式:812996997043


附件1: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基本信息表

附件2: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3: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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