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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综合科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6:32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第18-19教学周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619~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两个场次。

二、考试安排

(一)详细的考试安排详见附件。

(二)附件1上未列课程属于自主类考核课程,由课程的开课学院(部)自主安排考试,须在625日前完成,并确保通知下达至学生。

三、考试组织要求

(一)做好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须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及监督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试卷的安全性和考试的公平性。

(三)学院(部)须将考试安排及时通知到学生,并督促学生做好复习备考事宜;提醒学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无相片或相片模糊的证件视为无效;同时应做好宣传和考风考纪建设工作,严格防范学生违纪舞弊,对违纪舞弊学生要如实记载并上报教务处。

(四)考前认真落实监考教师,明确监考任务,并严格按照学校的考场管理规定及监考规则执行监考工作。

(五)加强阅卷工作的管理与审核。考试结束后,学院(部)应组织任课教师在校阅卷,任课教师超过一人的课程须流水阅卷,具体阅卷规范见附件2。学院(部)应督促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及系统登分工作,并填写试卷评阅审核表,审核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教师用表-武汉学院课程考核资料册)下载。

(六)做好课程考核资料的归档与自查工作,确保课程考核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课程考核资料由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按要求整理交系(教研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由学院(部)集中保管,课程考核资料归档规范见附件3

(七)考后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及时备份存档考试数据及相关资料,并将相关数据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联 系 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812996998051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统考部分)

附件2:试卷评阅规范

附件3:课程考核资料归档规范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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