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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综合科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01月19日 14:10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寒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的通知》(武院办〔2022〕12号)文件要求,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二批)将于2月13日至17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月13日至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两个场次。

二、考试安排

(一)详细的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二)附件1中未列课程属于自主类考核课程,由课程的开课学院(部)在2月19日前完成自主安排考试,可利用学生考试空余时间或在2月18日至19日集中安排,须确保通知下达至学生。

三、考试组织要求

(一)为做好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须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及监督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试卷的安全性和考试的公平性。

(三)学院(部)须确保将考试安排及时通知需要参加考试的每位学生,要求辅导员和班主任积极参与并督促学生在寒假期间做好复习备考事宜;提醒学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无相片或相片模糊的证件视为无效;同时应做好宣传和考风考纪建设工作,严格防范学生违纪舞弊,对违纪舞弊学生要如实记载并上报教务处。

(四)考前认真落实监考教师,明确监考任务,并严格按照学校的考场管理规定及监考规则执行监考工作。

(五)加强阅卷工作的管理与审核。考试结束后,学院(部)应组织任课教师在校阅卷,任课教师超过一人的课程须流水阅卷,具体阅卷规范见附件2学院(部)应督促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及系统登分工作,并填写试卷评阅审核表,审核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教师用表-武汉学院课程考核资料册)下载。

(六)做好课程考核资料的归档与自查工作,确保课程考核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课程考核资料由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按要求整理交系(教研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由各院(部)集中保管,课程考核资料归档规范见附件3。

(七)考后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及时备份存档考试数据及相关资料,并将相关数据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八)以上考试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二批)安排表(统考部分)

  附件2:试卷评阅规范

  附件3:课程考核资料归档规范



教务处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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