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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二批)安排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综合科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5:00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现决定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二批)工作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二)随堂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选择合适的方式开展线上考试,原则上第16周随堂完成考核工作。

(三)通过考试平台系统开展线上考试的统考课程如大学英语等,或学院根据实际调整为线上考试的课程统一安排在第17周开展。

(四)其他未完成考核的课程于下学期开学初组织线下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要求

(一)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程原考核方式并重新命题。原则上,原为闭卷考试使用的考卷如需调整为线上考核,需按开卷考试要求重新命题或经教研室研究后另选其他考核方式。学院(部)须对所有课程进行梳理,重新填写课程考核方式及组织形式汇总表(附件1),于1210前提交教务处,重新命题的须在组织考核前将新的命题资料提交教务处。

(二)学院(部)可选用超星学习通等其他考试平台进行线上考核,使用超星学习通平台考核的,教师端及学生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及附件3。使用平台进行线上考核的,需提前完成平台建卷并在考前通知到学生。做好线上考核监考工作,如实记载缺考、违纪舞弊学生信息并在考试结束后上报教务处(线上考核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4)。

(三)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同一门课程须采取同一种考核方式及组织形式。

(四)学院(部)须做好线上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及监督工作,确保线上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学院要按学校规定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

(五)学院(部)须做好线上考核阅卷组织工作,具体的线上考核阅卷规范详见附件5。阅卷完成后,学院(部)要组织人员对线上考核阅卷工作进行审核,并填写线上考核评阅审核表(附件6)。学院(部)应督促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及系统登分工作。

(六)学院(部)须做好线上考核资料归档工作。任课教师须及时保存电子版考核资料,并按要求完成线上考核资料归档工作,具体的归档规范详见附件7。本学期线上考试课程的阅卷、审核及考核资料归档工作须在放假前完成。

(七)其他无法进行线上考核的课程,下学期将统一组织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812996998051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二批)课程考核方式及组织形式汇总表

附件2:超星学习通线上考核操作流程-教师端

附件3:超星学习通线上考核操作流程-学生端

附件4:线上考核情况登记表

附件5:线上考核评阅规范

附件6:线上考核评阅审核表

附件7:线上考核资料归档规范

 

教务处

2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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