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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武汉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19日 11:00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我校本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规范课程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工作,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建设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南,以我校的办学思想为指导,以专业定位为基础,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按照“保证质量、重点建设、注重实效、系统发展”的建设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和在线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  优质课程建设

第四条  申报优质课程的基本条件:

(一)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具有学术造诣较深、治学严谨,教学经验较丰富,团结、协作能力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课程负责人,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

(三)教材、教案、图书资料、多媒体课件等教学资源充足,能为持续、稳定地进行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四)课程建设规划科学可行,注重课程评价体系建设,注重教学研究,因课制宜改革教学方法,突出综合应用能力的训练。

第五条  优质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优质课程建设要与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由学术造诣高、授课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课程负责人主持,逐步形成人员稳定、教学理念新、学术水平高的教学团队或课程组。

(二)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准确定位优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教学内容要适应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时反映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

(三)鼓励自编特色教材和以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教材,鼓励开发多媒体和网络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平台。

(四)根据学科专业特色,结合不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形成案例式、讲座式、研讨式、实验(实践)教学等多种途径、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学。

(五)根据课程特点,探索课程质量保障机制和考核方法,完善课程质量管理与考核。

(六)学生网上评教成绩须达到优秀。

第三章  双语教学课程建设

第六条  申报双语教学课程的基本条件:

(一)教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申报课程的教学工作,且具备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够流畅地运用外语进行授课及交流;申请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包括课程组成员)必须先通过教务处组织的考核认定。

(二)双语教学教材应采用近三年出版的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的英文原版教材或汇编外文讲义,任课教师可给学生指定一本中文参考书。

(三)在课堂讲授和讨论中,应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其中内容讲解、作业及考试内容的英文教学比例不低于50%

(四)除词汇说明外,课堂板书或屏幕文字须使用英文。

(五)学生的作业原则上用英文完成。

(六)期中、期末考试的试卷原则上采用英文文本;对论述性强的试题可由任课教师决定学生答题的中英文比例。

第七条  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的双语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内容先进,体系完整,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成果。

(二)选用高质量的外文原版教材,或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编写高水平的外文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三)精心设计教学方法,合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建设课程网站,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文件上网并免费向学生开放,实现教学资源网上共享。

(四)建设其他学习资源,如广播影视、录音录像、多媒体光盘、网络资源、报刊杂志等。

(五)完善题库建设,改进考试方式;试卷命题的覆盖面要广,既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水平,又要考核学生的外语能力进步水平。

(六)学生网上评教成绩须达到优秀。

第四章  在线课程建设

第八条  申报在线课程的基本条件:

(一)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课程内容应对我校同类课程的教师具有借鉴价值。

(三)课程资源要求系统、完整,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等基础资源以及知识点/技能点(或教学要点)、重点难点指导、作业(自测)/试卷、教材、阅读参考资料目录等组织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四)课程要通过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传播真实的教学,应注重课程资源建设与持续更新,保持课程的先进性。

(五)教师应把传统学习方式的优势和网络在线学习的优势结合起来,既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习者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

第九条  在线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二)根据网络授课的特点做好教学设计和建设规划,认真梳理知识点(技能点),按每学时涵盖13个知识点(技能点)进行课程整体结构设计,既要满足教学目标和教学策略的需要,也要适应在线学习的认知规律。

(三)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

(四)建设并完善自有在线课程资源,线上课程突出课程的网上师生、生生互动。推进教学改革,实现线上教学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从根本提升教学质量。

(五)学生网上评教成绩须达到优秀。

第五章  课程建设立项申报

第十条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立项申报工作,优先培育核心课程,申请和受理的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第十一条  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和在线课程由教务处组织申报评审,课程负责人填写相应申请表格,经学院(部)审核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拟立项建设名单。

第六章  课程建设与管理

第十二条  建设要求

(一)每门课程必须制定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建设计划,并根据课程特点将建设任务分解细化到若干建设项目。

(二)课程建设应突出重点,凝练特色,强化优势,尤其应加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加强师资队伍、数字化教学资源、教学规范等建设,全面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和效率。

(三)课程建设应与专业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协调、统一管理,注重提高建设实效。

第十三条  课程管理

(一)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在线课程的建设周期建设期均为2年。

(二)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应主持制定(或修订)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课程教材选用、课程试题库建设、课程教学环节规范(教案、作业批改、考试、评卷等)建设等,并根据建设目标和计划,负责课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三)课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分段检查,按期验收。学院(部)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和检查;教务处负责组织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和在线课程的申报、评审、检查和全校所有课程的评估和验收,负责全校课程建设的规划、审核、协调和监督。

第十四条  经费管理

(一)学校给予课程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每年拨付经费,采取滚动培育的方式,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二)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编印教学文件(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购买课程建设必备的图书资料、教学简易设备或材料;课程试题库建设;在线课程资源建设与维护;编写教材等与课程建设相关的必要开支。

第十五条  检查与验收

(一)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在线课程建设满一年接受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停止其经费资助,取消其课程资格,同时取消课程组成员下一年申报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和在线课程的资格。

(二)课程建设期满后,由课程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填写对应验收材料报教务处,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达标的拨付奖励经费;未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取消其建设项目,同时取消课程组成员下一年申报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和在线课程的资格。

(三)在中期检查和验收中,如有2门(次)以上课程不达标,取消该学院(部)下一年度的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和在线课程申报资格。

第十六条  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工作,逐步实施已开设课程的达标评估,并加强对学院(部)承担的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和在线课程的管理,充分发挥课程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把教学改革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武汉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及其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17158号)、《关于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武汉政字〔201848号)同时废止。

 

武院政字〔20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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