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武汉学院政字〔2017〕136号)第五章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所在院系申报,教务处审核,同意龚思齐等21名同学的复学申请(附件1)。
根据《武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第五章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所在院系申报,教务处审核,同意龙博晨等5名同学(附件2)休学一年,休学期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
根据《武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第五章的相关规定,刘勇福等6名同学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学校同意刘勇福等6名同学(附表3)因参军提出保留学籍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 同意复学学生名单
2. 同意休学学生名单
3. 同意参军保留学籍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8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