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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申报立项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1年12月24日 22:47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育人导向,提升我校教材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教材在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武汉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215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编写指导思想

教材编写必须坚持正确导向,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教材编写总体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内容编写上,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三、教材编写人员要求

(一)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主编要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应为我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的自有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职称。

3.参编人员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新兴专业、特色专业、优势学科、实验课程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编写内容负责。

(三)教材编写队伍应体现老中青相结合,以保证教材的编写质量和使用的连续性。每本教材的编者一般3~10人,主编1~2人。

(四)校级规划教材建设周期为两年。未完成已立项学校教材建设项目的主编不得申报新的教材建设项目;被取消教材建设项目的主编,三年内不得作为主编申报新的教材建设项目。

四、校级规划教材申报程序

教材负责人填写《武汉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教研室、学院(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学院(部)汇总并填写《武汉学院2021年教材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

五、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

(一)结项范围

2015~2019年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中未结项的教材。

(二)结项材料

1.教材负责人需填写《武汉学院教材建设结项申请表》(附件3),经教材所属教研室、学院(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2.教材负责人需提供已出版的教材样本1册。

六、其他说明

(一)请学院(部)根据《武汉学院2015-2019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情况自查表》(附件4)梳理本单位教师2015~2019年立项的教材建设情况,对于尚未结项的教师,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项验收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对于已结项但未提供教材样书的教师,学院(部)收齐后统一提交教务处备案。

(二)校级规划教材建设周期为两年。2018年及以前本次仍未申请结项的教材项目将做撤项处理;2019年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因疫情导致不能按期结项的可申请延期一年,须由主编填写《武汉学院立项教材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请学院(部)汇总后于123017点前报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7-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企业邮箱9491@whxy.edu.cn

 

联 系 人:毛华荣

联系方式:812996997043

 

附件1:武汉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

附件2:武汉学院2021年教材建设申报汇总表

附件3:武汉学院教材建设结项申请表

附件4:武汉学院2015—2019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情况自查表

附件5:武汉学院立项教材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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