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武院政字〔2020〕5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教师承担的全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实习指导工作量、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量。
(二)教师从事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考核命题、教学大纲编写、指导青年教师等教学活动的工作量。
二、统计类型及审核
(一)实习指导工作量、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量和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量由学院(部)汇总,报教务处实践科王志专审核。
(二)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工作量经教师申请,学院(部)初审,学生工作处戚兰审核、汇总后,提交教务处。
(三)考核命题工作量和教学大纲编写工作量由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和实际发生情况统计,分别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赵曙光、教研科林洁审核。
(四)学院(部)按《武汉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统计本单位指导青年教师工作量,连同相应支撑材料报教师发展中心凌元审核、汇总后,提交教务处。
(五)教务处统一核算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相关单位组织教师对核算后的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签字确认。
(六)请各职能部门于12月31日前将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的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8592@whxy.edu.cn,同版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121-2办公室)。
联 系 人:陈鹏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3
附件: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