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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建设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02日 20:40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根据《武汉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武院党字〔2020〕15号)精神,现对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结合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将思政元素融入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方案、教案、教学课件及规划教材中,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播、能力培养有机统一,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结合达成“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有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建设内容

课程思政建设内容要紧紧围绕坚定学生理想信念,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重点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具体从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开展宪法法治教育、深化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六个方面进行建设。

三、工作任务

课程思政建设要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学生的课程学习体验、学习效果,坚决防止“贴标签”“两张皮”;要融入课堂教学建设,作为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核准和教案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要讲好用好马工程重点教材,推进教材内容进人才培养方案、进教案课件、进考试;要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课程思政教学中的应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通识类课程。要重点挖掘课程中蕴含的能够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宪法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认知能力的思政元素,注重在潜移默化中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专业类课程。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深入研究不同专业的育人目标,深度挖掘专业知识体系中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科学合理拓展专业知识体系中的广度,深度和温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专业课程,要着重培育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文学类专业课程,要着重教育引导学生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理学、工学类专业课程,要着重培养学生追求真理、勇攀科学高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益求精的大国工匠精神,科技报国的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艺术学类专业课程,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全面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增强文化自信。

实践类课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增强学生用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创造意识,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在实践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课程思政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进程安排和责任人。组织教师进行充分的课程思政培训、学习和研讨。

(二)各门课程灵活使用课程思政的融入方式,综合运用使用讲授点拨、案例穿插、专题嵌入、讨论辨析、隐形渗透等多样方式适时适当地融入思政元素。思政元素、内容、方法,应经过教研室集体的充分研讨、设计和论证。原则上每门课程必须落实课程思政融入点,并充分体现在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方案、教案、教学课件及规划教材中。

(三)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为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期,2021-2022学年及以后为课程思政普及推广期,覆盖全校所有课程,请学院(部)明确推进工作时间节点,教务处将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对学院(部)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方案、教案和教学课件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五、其他事项

根据《武汉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参照《武汉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办法(试行)》(武院政字〔2019〕180号)规定,现开展2021年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请学院(5月17日17点前将申报表(经单位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办公室同版电子版材料发至企业邮箱8592@whxy.edu.cn

 

联系人陈鹏

联系方式:812996998053

 

附件:武汉学院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21430

 

附件

武汉学院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思政教学工作,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武汉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武院党字〔2020〕15号),参照《武汉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办法(试行)》(武院政字〔2019〕180号)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师德为先、德才兼备原则。把师德师风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第一标准,要求教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德行一致、以德施教、以德立学。

(二)坚持教书育人、以生为本原则。深入教学一线,扎根本科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为中心,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课程思政教育改革中育人成效显著。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质量要求、客观公正。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纪守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坚持从事课程教学、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每学期至少系统主讲1门课程,坚持把育人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努力推进课程思政融入教学环节的改革创新,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课程育人实效显著、学生认可度高,学生评教结果优良,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对同类课程建设具有一定示范性。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部)评选

1.教师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坚持自愿原则,有意申报的教师需填写《武汉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表1,以下简称申报表),同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方案、教案、教学课件以及课程思政专项教学案例(支撑材料目录见附表2)。

2.学院(部)审查

学院(部)按照评奖要求,结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教和综合评价结果,对教师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

3.学院(部)评选

学院(部)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评议,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每单位限推荐1~2名教师),并将申报表(经单位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报至教务处。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落实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严格程序,择优推荐。

(二)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学院(部)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

(三)学校评定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课程思政优秀教师专项奖,评定结果在学校主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奖名单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四)获奖奖励

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数额奖金。

 

附表1:武汉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

附表2:武汉学院课程思政支撑材料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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