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武汉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政字〔2016〕86号)和《关于2014级、2015级和2016级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武院教字〔2018〕45号)的相关规定,2020年6月10日,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授予普通高等教育2020届本科毕业生唐佳丽等255人法学学士学位、授予唐云超等268人工学学士学位、授予黄国楚等958人(含双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张思远等418人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杨嘉凝等422人(含双学位)文学学士学位、授予张玉洁等298人艺术学学士学位,合计2619人。
现将拟授予学士学位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14日。若有异议,请于6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反映。
联系部门:武汉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楼教务处117办公室);联系人:王丹,电话:81299699-8053,邮箱:8028@whxy.edu.cn。
附件:2020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武汉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