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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线上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教学运行科 发表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5:37点击:

各学院(部):

为稳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保障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教务处前期开展了线上教学课程考核方式调研与统计工作。根据调研结果,结合线上教学实际,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采取线上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包括因疫情调整)和课程教学方案教学进度安排,保质保量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和线上考核工作。任课教师要在课程教学方案中明确线上教学行程式评估与终结性考核的比例分配,其中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占比不得少于30%。任课教师应做好行程式评估分项成绩和课程终结性考核成绩的评定与记载。

(一)强化行程式评估

借助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其平台上的教学记录可直接作为行程式评估的评价依据;未使用在线教学平台实施线上教学的课程,行程式评估需要做到“过程有记载、评分有依据”。教务系统成绩比例设置端口将于520日至61日开放,任课教师可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教务系统,按照课程教学方案要求设置课程考核成绩比例,在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录入成绩。

(二)确定合适的线上考核方式

各教研室与任课教师在命题时,要根据课程特点,充分考虑线上考核的可操作性和公平公正,创新课程考核方式,科学合理地开展命题工作。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在线教学效果,适当调整期末考核方式。强化行程式评估,以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为核心,科学运用线上考试、线上成果提交等方式,结合行程式评估综合评定学生课程学习效果。

(三)统筹考核时间

1.试卷考核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原则上安排在第18-19教学周进行。

2.非试卷考核课程由各院(部)自行安排,应在第19教学周结束前完成线上考试。

3.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或实践课程,其考核如须依托实验场所而不适合实施在线考核的,可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院(部)签署意见提交教务处批准后,延期至下学期开学时统一安排。

各院(部)需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拟定本学期课程线上考核实施细则,切实做好课程考核命题、考试组织、试卷评阅、考核资料存档、归档和院(部)自查工作。实施细则经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二、线上考核组织与命题

课程考核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全面考核学生知识理解及运用能力,真实反馈课程学习效果,做到考核内容不减少,考核标准不降低。

(一)组织形式

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统一在超星学习通平台进行在线考核,学生线上限时完成。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在第18-19教学周完成线上考核工作。

采用非试卷考核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在线考试的时间和考试形式,学生在规定时段内通过网络向任课教师提交符合格式要求、清晰可辨的电子版考核材料。考核时间安排不应与学生其他课程考核时间冲突,需于第19教学周结束前完成线上考核工作。

(二)命题要求

命题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涵盖教学的基本内容,试题难易适度。试卷考核的设计要符合线上考核的特点,建议以开卷为主(大学英语和数学类可除外),应减少死记硬背的知识点考察。重点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采用综合设计、理论联系实际的论述题、案例分析、问答题或小论文等题型。试题综合性要强,要富于创造性,尽量做到学生通过书本和网络找不到现成答案。试卷题量适中,与考试时长(100分钟)相匹配,小题分值合理,避免分值与题量不相符,以一般学习程度的学生应能在考试时间内完成答卷为宜。

非试卷考核可采用设计、报告、论文、作品、口试等开放性方式进行考核,任课教师应充分考虑学生现有设备条件及线上考核的可操作性,科学合理地拟定考核方式。

为保证命题质量,试卷考核课程在命题前由院(部)根据课程特点研究并决定是否保留双向细目表,并做到单位内统一,需要保留的请参照学校模板(附件1)及要求进行填写,不需要的可直接进行命题;非试卷考核课程填写《非试卷类考核课程说明及审核表》(附件1),并按照此类课程的命题规范完成命题工作。为确保课程考核的公平公正,凡2位及以上任课教师讲授同一课程的,应采用“五统一”的要求进行命题和线上考核,即统一课程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内容,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价标准与方式。

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命题教师要严格按照我校统一的试卷模板、答题纸模板、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编制试卷;采用非试卷考核但需要学生作答(例如论文、报告等形式)的课程,命题教师须在学校提供的模板上编辑试题。试卷与非试卷命题须同时拟出AB两套试卷(试题),两卷难度和题量应基本一致,不得有重复内容。

(三)命题审核

各院(部)务必把好试卷命题审核关,按命题教师自查、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查、院(部)审核的程序认真落实试卷审核工作,特别是系(教研室)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各院(部)应对不符合线上考试要求的课程命题工作予以整改,命题资料及考核计划表(附件2)审核无误后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四)试卷考核课程的平台建卷

任课教师可在超星学习通平台采用试卷模板导入试卷或手动建立试卷形式建立试题,具体操作及设置要求详见附件3。教务处将于第16教学周对借助超星学习通平台组织考试的命题教师进行线上建卷培训。任课教师需在第17教学周内完成超星学习通平台的建卷与发布工作。考试时间须与学校考试安排时间保持一致。考试过程中任课老师需在线监考,并填写《武汉学院线上考试情况登记表》(附件4)。

各院(部)应安排专人对任课教师平台建卷及平台设置情况进行审核,确保线上考试试题和平台设置准确无误。建卷教师及平台审核负责人可添加我校超星学习通在线考试交流QQ1058149005

(五)线上考核纪律和要求

任课教师在考前不得向学生透露试题内容。无故不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按缺考处理。因疫情原因或受条件限制不具备完成线上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考,并于考试前向院(部)提出缓考申请,院(部)要及时审核并报教务处审批,待学生下学期返校后再组织课程缓考。任课教师和考生要严格遵守学校课程考核相关规定,一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涉及试卷命题、审查试卷等环节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在试卷传送和保管过程中,可采用文件加密或其他保密形式,严防发生试卷泄密事故。因工作失当造成泄密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课程考核工作,严把课程考核命题关、组织关,开展学生“诚信考试”教育,营造线上考试良好氛围,以考促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试卷批阅与资料存档

(一)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回收学生电子版试卷并完成试卷批阅。试卷考核课程的任课教师需在超星学习通平台上完成试卷批阅。学生作答资料由任课教师从平台批量导出,交开课院(部)教学秘书刻盘保存备查。

(二)非试卷考核课程的任课教师应按“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学生电子版试卷并完成阅卷。线上阅卷要求可酌情简化,具体要求由各院(部)自行确定,并保持单位内统一。其电子版试卷以课程和班级为单位建立电子试卷归档文件夹,交开课院(部)教学秘书刻盘保存备查。

(三)行程式评估分项的电子汇总表和支撑材料,由任课教师从教学平台导出汇总表或将学生上交的资料整理成文件夹,交开课院(部)教学秘书刻盘保存备查。

(四)各院(部)需做好组考过程中所有原始资料的整理与存档工作,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五)任课教师应确保课程考核资料完整无缺,试卷评阅及成绩评定符合要求,并严格按照学校、院(部)统一要求(课程线上考核资料整理要求见附件5),整理装订课程考核相关资料。

(六)各院(部)务必做好课程考核资料的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考核资料审核验收人及其职责,要求做到有程序,有记录,有签字,移交及时,存档规范。

四、相关材料提交时间

各院(部)课程线上考核实施细则报送时间为202052217点前;命题资料及考核计划表报送时间为20206817点前。以上材料经院(部)审核确定后电子版统一发至企业邮箱8715@whxy.edu.cn

 

 

联 系 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13476183234

 

附件1:课程考核资料册

附件2: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计划表

附件3:超星学习通平台在线考试建卷操作方法及监考要求

附件4:武汉学院线上考试情况登记表

附件5: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线上考核资料归档规范说明

 

教务处

2020年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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