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现将我校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网上录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
(一)2019年10月24日8时至2020年1月15日12时
(二)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须于课程考核后五天内完成成绩录入和院(部)审核工作(录入流程详见附件1)。
二、成绩录入工作要求
(一)所有成绩一律录入百分制分数,系统按照已设置好的成绩比例自动进行折算,并计算出总评成绩。
(二)任课教师完成所有成绩录入并检查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
(三)任课教师提交的成绩由各院(部)教学管理人员审核。课程成绩提交教务处审批后不能修改,若确实需要修改的,须填写《武汉学院学生课程成绩修改申请表》(见附件2),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修改。
(四)除网上选课课程成绩录入按教学班进行录入外,所有课程成绩录入须严格按行政班进行录入。课程成绩单、成绩分析表的打印与成绩录入要求一致。
(五)期末考试缺考、缓考和舞弊的学生须在教务系统选择相应的标识进行标注。其中,缓考和舞弊标识由教务处负责标注,缺考标识由任课教师负责标注,且期末考核缺考、缓考、舞弊的学生成绩须由任课教师均按“0”分录入。办理缓考学生的行程式评估分项成绩须如实录入。
(六)成绩录入完成后,任课教师须提供2份纸质成绩单和1份纸质成绩分析表。成绩单1份交教务处存档(由各单位收齐审核盖章后统一交教务处),1份与成绩分析表放试卷袋内存档。
(七)各院(部)统一按照课程所属权系收取课程考核资料,并按照《课程教学方案》的要求进行审核盖章。
(八)如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成绩录入工作的教师,须提前跟教务处说明情况,进行报备。
(九)成绩录入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联 系 人:徐敏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附件1:成绩录入操作流程.pdf
附件2:武汉学院学生课程成绩修改申请表.xls
教务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