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保障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教学运行平稳有序,现将教学任务落实及课表编排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教学任务
(一)工作内容和流程
各院(部)登陆教务系统导出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以下简称教学任务书),具体操作流程:
登陆教务系统→教学任务→教学任务管理→导出→高级导出(选择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等)→导出教学任务书
各单位应规定时间内完成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工作和教学任务书的填写。经各院(部)教学副院长签字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2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二)注意事项
1. 确定任课教师:“授课教师”栏填写教师姓名,并明确教师职称。根据《武汉学院教学执行计划的原则及管理规定》(武汉学院教字〔2017〕102号)的要求,高级职称教师每学期为本科生授课的比例不低于90%,每学年达到100%。各院(部)务必安排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
2. 工作量要求:根据《武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武院政字〔2018〕46号)的规定,学校在册在编的专职专任教师每学年计划课堂教学工作量最高不得超过512学时,且每学期不得超过300学时(不含系数)。因特殊原因需要突破上述限制的,必须按照以下流程提前办理手续:经相关院(部)申报、教务处核准、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人事处备案后执行。
3. 各院(部)应严格控制外聘教师数量,在本单位师资能够满足教学任务需要的情况下不应另安排外聘教师。如确需安排,院(部)须对外聘教师的学历、实际教学能力、教学资历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外聘教师需求计划表(见附件),报送教务处和人事处,外聘教师每周工作量不能超过12学时。
4. 根据《关于开展转聘教师岗位工作的通知》(武院政字〔2019〕45号)的规定,非教师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5. 确定上课周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课堂教学时间为1-16周。根据课程实际上课周次,比如:“1-3,5-16” “4-15”,确认后录入教务系统。
6. 确定授课语言:根据《武汉学院双语教学实施办法(试行)》(武院教字〔2018〕58号)的规定,凡承担双语教学课程的任课教师须填写《武汉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教务处审核后,确定授课语言类型并录入教务系统。
7. 翻转课堂课程:根据《关于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武院政字〔2018〕48号)的规定,拟在下学期进行翻转课堂教学改革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在本学期结束前1个月填写《翻转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开设申请表》,并向所在院(部)和教务处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8. 教学任务安排不得跨年级合班,原则上单个教学班人数不能超过150人。因行政班编制不同,2017级、2018级专业选修课至少2个行政班合班上课;2019级思政类课程、心理健康类课程、专业选修课以及《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等课程可安排3-4个行政班合班上课;大学英语类、数学类课程和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安排2个行政班合班上课;艺术类、外语专业课程可安排单班上课。
9. 原则上各院(部)在安排每学期教学任务时,同一教师不得在同一教学班教授超过2门课程,且不能安排在同一天授课;同一学期教师承担的课程教学任务不得超过3门。
10. 根据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本科学生必须选修2门跨学科的专业选修课。教务处拟将2018级本科跨学科专业选修课安排在每周四下午上课,请各院(部)于12月6日前报2名教师4个课堂至教务处。
11. 教务系统中的教学任务考核方式和考核形式不得修改。
二、排课原则
(一)排课工作原则上按照先排通识必修课(体育课、思政课、公共计算机类、大学英语、数学类),后排专业课的顺序进行,分别由开课权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排课。
(二)校领导、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正副院长周二下午不排课。周四下午是学生活动及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的时间,除2018级本科生安排跨学科专业选修课外,原则上不安排其他课程。除双学位和通识教育选修课外,晚上和周六周日原则上不排课。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排课(清明节第7教学周周一、劳动节第10教学周周五)。
(四)每个标准课堂为2节课,原则上不允许3节及以上(含3节)连排。如因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3节(含3节)以上连排的,院(部)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
(五)各院(部)在编排课表时,应遵循教学规律,注意每周和每日课程的均衡性,尽可能避免班级课表出现疏密不均的情况,注意教室容量和同一班级前后课堂间的教室距离,合理安排教室,保持课表的科学性、合理性。教师个人课表的疏密,应着眼全局,遵循学生课表合理性优先的原则。
(六)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实验学时必须安排在实验室上课。
(七)通识教育选修课拟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末上课,请各院(部)与师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八)外聘教师对课程安排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院(部)安排教学任务时提出。各院(部)汇总后于12月12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课表完成初表后提出要求的,一般不予调整。
(九)各院(部)教学管理人员应根据教务处规定的工作进度完成排课工作。
(十)课表排定发布后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再变更上课时间。确需调整的,开课院(部)需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再作变更。
三、工作进度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教学任务 |
确定教学任务 |
各学院(部) |
2019年12月6日 |
2 |
系统录入教学任务 |
各学院(部) |
2019年12月10日 |
3 |
教务处审核 |
教务处 |
2019年12月12日 |
4 |
正式排课 |
大学体育 |
通识教育课部 |
2019年12月13日 |
5 |
思政类课程 |
通识教育课部 |
2019年12月18日 |
6 |
公共计算机类课程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9年12月19日 |
7 |
大学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2019年12月20日 |
8 |
数学类课程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9年12月24日 |
9 |
专业课程 |
各学院(部) |
2020年1月3日 |
课表拟定稿 |
2020年1月10日 |
联 系 人:陈鹏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8
附件:武汉学院外聘教师需求计划表.xls
教务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