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对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图像采集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我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统一由教育部委托的新华社湖北省分社完成。为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学历图像采集工作,根据新华社湖北省分社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16级本科(含专升本)学生、2017级专科学生
二、摄像单位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湖北分社
三、采集时间
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6:00
四、摄像地点
图书馆负一楼服务大厅(从明德湖景观广场临湖门进入大厅)
五、拍摄时间安排(以实际拍摄进度为准)
时 间 |
机组 |
学 院 |
班级数(个) |
人数(人) |
11月29日上午9:00-12:00 |
1号机组 |
会计学院 |
22 |
871 |
2号机组 |
金融与经济学院 |
14 |
628 |
管理学院 |
11 |
471 |
11月29日下午13:00-16:00 |
1号机组 |
法学院 |
8 |
410 |
1号机组 |
外国语学院 |
12 |
376 |
2号机组 |
信息工程学院 |
10 |
385 |
2号机组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1 |
340 |
六、注意事项
(一)拍摄组织要求
1. 图像信息采集以班级为单位,依照拍摄安排表前往现场拍摄点,拍摄时间以实际拍摄进度为准,尽量做到无缝衔接,保证拍摄进度的连续性;
2. 如遇拍摄安排与教学安排相冲突,辅导员可另选择当天空闲时间组织学生到现场拍摄;
3. 拍摄学生应听从摄像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不要在现场逗留和大声喧哗,拍摄结束后立即离场。
(二)着装仪容要求
学生着装须自然整洁,避免穿蓝色上衣(相片底幕为蓝色);发型整齐(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不得佩戴眼镜、项链、耳环、耳钉等首饰;勿浓妆艳抹、勿长发遮面。
(三)拍摄身份证要求
本次学历图像采集现场将使用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学生本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原件,通过身份证识别无误后方可拍摄。
(四)拍摄校对要求
毕业生学历图像采集一个月后,学生须登录网站(学信网)进行图像校对。如果发现个人图像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具体校对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学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是为毕业生电子注册、学历学位证书上网、相关毕业数据上报等后续工作提供信息。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并派专人现场负责维持秩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拍摄工作。
联 系 人:徐敏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教务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