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汉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武院政字〔2018〕49号)及《武汉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学校现开展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2018级计算机类学生
二、专业分流范围
学校在计算机类招生中标注的办学专业,即软件工程专业、网络工程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
三、专业分流原则
(一)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进行专业布局,确定专业办学规模,指导学生进入专业学习。
(二)在学生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表现与个性化发展需求等进行专业分流。
(三)及时面向学生公布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和分流结果等,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学校专业分流结果文件下发后,学生不得再申请变更专业。
四、专业分流工作要求
(一)本次专业分流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信息工程学院具体执行落实。
(二)信息工程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8级计算机类专业分流实施计划,计划中应明确对申请分流学生的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并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实施。
(三)信息工程学院应严格遵照分流实施计划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开展专业分流工作,并于2019年11月27日前将专业分流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四)教务处审核并汇总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专业分流名单。学生本学期需继续在计算机类原班级学习并完成考试,下学期开学初直接到分流专业班级报到。
(六)信息工程学院应做好专业分流工作的资料存档工作,并及时上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3
教务处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