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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24日 17:12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与结构,推进本科专业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服务湖北“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湖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布局服务湖北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通知》(鄂教研〔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专业调整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调整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产业导向。主动适应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等需求,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湖北“51020”现代产业集群,结合“十四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实现学科专业设置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互促互进。

2.强化优势特色。构建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专业体系,明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方向,形成分类发展、特色发展、错位发展格局。以一流专业建设为引领,推进应用型优势特色专业集群建设。

3.注重交叉融合。大力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促进学科专业间的交叉融合,促进专业与行业产业的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学科专业,支持多学科专业协同育人,健全专业、师资、课程共建共享新机制。

4.坚持动态调整。健全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实现“招生-培养-就业”协同联动,根据各专业人才市场需求、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质量、本科生与专任教师比、办学资源条件和专业评估等情况,实施招生专业动态调整。

(二)调整类型

本次专业调整主要分为增设专业、暂停招生专业和撤销专业,有关要求参照《专业调整管理办法》执行,其中:

1.增设专业:申报新专业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附件2),具备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等要求的办学条件。包括拥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学院(部)应围绕湖北“51020”现代产业集群和湖北“16条制造业点产业链”,结合学校“十四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重点布局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紧密相关的专业。

2.暂停招生专业:根据《专业调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达到暂停招生条件的专业原则上应由所属学院(部)组织论证并提出停招申请。

3.撤销专业:根据《专业调整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达到撤销条件的专业原则上应由所属学院(部)提出撤销申请。

二、专业调整程序

(一)增设专业

1.学院(部)调研论证和提交材料

学院(部)要在对拟增设专业的经济社会需求、专业建设方向、培养规模条件、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召开论证会议,对拟新增设专业(方向)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学院(部)须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附件3):

1)学院(部)“十四五”发展规划;

2)增设专业简况表(简要说明增设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论证报告(重点论证该专业的社会背景和行业背景、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情况、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专业后续建设规划);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5)拟增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6)专家组论证意见;

7)授课教师、课程信息、专业带头人以及教学设备情况;

8)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3.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学院(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4.学校审议

学校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院(部)申报的拟增设专业(方向)进行审议,确定学校拟增设的新专业名单,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5.学院(部)补充材料

获审定通过的拟增设专业所属学院(部)应结合专家审议意见向教务处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

2)更新调整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和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新稿);

3)其他补充材料。

6.平台填报

教务处将拟增设的新专业相关材料上传至教育部普通高等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并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专业申报材料,公示期一周。

(二)暂停招生专业

拟暂停招生专业所属学院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

1)暂停招生专业申请表(附件4);

2)相关会议记录及论证意见。

(三)撤销专业

拟撤销专业所属学院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

1)撤销专业申请表(附件5);

2)相关会议记录。

三、材料报送安排

以上材料请于61417点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其中纸质版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至行政楼117-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8625@whxy.edu.cn

 

联 系 人:毛一鸣

联系方式:812996997044

 

附件1:武院政字〔2021〕42号关于印发《武汉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附件3:增设专业相关申报材料

附件4:暂停招生专业申请表

附件5:撤销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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