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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学历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教学运行科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28日 15:05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对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图像采集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我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统一由教育部委托的新华社湖北省分社完成。为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学历图像采集工作,根据新华社湖北省分社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17级本科(含专升本)学生、2018级专科学生

二、摄像单位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湖北分社

三、采集时间

20201113日(周五)全天

20201114日(周六)上午

四、摄像地点

图书馆负一楼服务大厅(从明德湖景观广场临湖门进入大厅)

五、拍摄时间安排(以实际拍摄进度为准)

拍摄时间

拍摄学院

人数(人)

1113日(周五)

09:00-12:00

 

会计学院

 

913

 

信息工程学院

 

625

1113日(周五)

13:00-16:00

 

金融与经济学院

 

599

 

管理学院

 

478

1114日(周六)

09:00-10:00

艺术与传媒学院

475

1114日(周六)

10:00-11:00

法学院

406

1114日(周六)

11:00-12:00

外国语学院

375

附:1.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拍摄点刷卡采集信息后进行拍摄。

2.身份证遗失的同学须提供遗失证明(见附件),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或临时身份证)。

3.学生在拍摄现场任选机组一或机组二拍摄。

4.现场依照到场先后顺序排队,随到随拍,拍完即走。

 

 

六、注意事项

(一)拍摄组织要求

1.学生依照拍摄时间安排表前往拍摄现场,拍摄时间以实际拍摄进度为准,尽量做到无缝衔接,确保拍摄进度顺时推进;

2.如遇拍摄安排与教学安排有冲突,辅导员可另外选择当天空闲的时间组织学生到现场拍摄;

3.学生应听从摄像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不要在现场逗留和大声喧哗,拍摄结束立即离场。

(二)着装仪容要求

学生着装须自然整洁,避免穿蓝色上衣(相片底幕为蓝色)发型整齐(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不得佩戴眼镜、项链、耳环、耳钉等首饰;勿浓妆艳抹、勿长发遮面。

(三)拍摄身份证要求

学历图像采集现场使用身份证刷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学生本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原件,通过身份证识别无误后方可拍摄。身份证遗失的同学须提供身份证遗失证明(见附件),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或临时身份证)。

(四)拍摄校对要求

毕业生学历图像采集一个月后,学生须登录“学信网”网站进行图像校对,若发现个人图像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教务处取得联系,具体校对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学历图像信息采集将作为毕业生电子注册、学历学位证书上网、相关毕业数据上报等后续工作提供信息。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并派专人现场负责维持秩序,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拍摄工作。

 

联 系 人:徐敏

联系方式:812996998051

 

附件:学生身份证遗失证明

 

教务处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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